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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住宅要求租购同权! 编辑:雄安新区房地产信息网 时间:14:20:46T14:20:46 浏览量:112

  物业服务连着千家万户,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雄安新区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近日印发,明确了新区物业服务市场企业经营范围,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规范新区物业服务市场。当前,雄安新区已进入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大规模开发建设同步推进的重要阶段,容东、容西、雄东等安置住房片区即将回迁入住,市场化开发项目也陆续开工,新区物业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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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介绍,《标准》规定了住宅物业五个等级的服务标准,包括综合服务、共有部位管理与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公共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维护、绿化养护、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八个部分。每个部分根据服务等级差异,对服务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和细分,将物业服务更加标准化、细致化、可量化。

  《标准》在注重行业基础服务的同时,更与时俱进对与住宅项目物业服务有关的党建、融入社区治理、推进垃圾分类等工作进行了具体要求。《标准》提出,在街道、社区党组织领导下,推动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创新,提高服务质量,融入社区治理总体格局。《标准》还明确,物业单位应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配备分类收集容器、设施,明确、公示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执行国家统一政策。

  《标准》还对物业服务事项予以细化,对服务频次、深度、结果等进行定量描述,多数服务内容设立了量化指标,确保可操作、可监督、可考核,改变了物业服务质量不可追溯、价格难以评估的现状,引入了第三方评估机制,为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提供依据和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标准》落实了“租购同权”。《标准》中使用“居民”指代业主、租户,保障租户在报修、客户服务等公共服务方面与业主享有同样权利。同时,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和主管部门依据《标准》规定,可对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此外,《标准》积极鼓励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平台建设工作指引,在统一物业管理服务规范的基础上明确数据共享标准,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资源整合。引入政务服务和公用事业服务数据资源,利用CIM基础平台,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数据共享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联合建设通用、开放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降低平台建设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资源整合能力。引导各类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电商、科技、金融、快递等第三方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对接、互补。

  《标准》中明确提出,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可参照本《标准》在合同中约定,同时作为确定服务价格的依据。建设开发单位或业主、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参照《标准》时,应结合住宅小区的建设标准、配套设施档次及买受人对物业服务的预期等情况,选定相应等级的服务标准,以满足不同项目、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

  《标准》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将服务的事项、物业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向业主公开或者向业主委员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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